關切議題
首頁 > 民眾專區 > 關切議題
字級設定
安寧療護暨器官捐贈

發佈日期:2023-07-25
最新更新日期:2023-08-07
關於安寧療護暨器官捐贈

安寧療護的服務對象是末期病人。目的是幫助、尊重病患、減輕痛苦,讓病患能擁有生命的尊嚴與生活品質,同時陪伴家屬勇敢地渡過哀傷,重新展開自己的人生。安寧條例下,民眾若簽署了「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」,在判定為末期病人時,可拒絕心肺復甦術(CPR)、維生醫療和接受安寧緩和醫療。

另外,器官捐贈註記健保卡是經過我與家人同意,願意在我生命結束之後,將我可用的器官捐贈出來。我相信未來這些器官必會對我所不認識的人有莫大的助益!同時,在我的生命旅程中,我不僅活著的時候能為社會盡一份力,就在死後,我仍能為生命盡一份力!

DNR的精神在於不做無效、違背病人意願、且延長死亡過程的急救。 簽署 DNR 意願書,絕不代表簽署者有了傷病時不被救治。當病程進展至死亡已 屬不可避免時,醫療人員仍會盡力用各種方法,免除身心靈痛苦之折磨,臨終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,延長死亡過程,讓病人平安尊嚴地逝去。

以下表單提供下載

一、欲辦理安寧意願或器官捐贈註記健保卡
請下載「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」「器官捐贈簽署意願書」填寫!


注意事項

一定為本人親自書寫,或是由明文委託之醫療委任代理人填寫,以表達疾病末期選擇不急救之意願。


二、若簽署者因特別因素無法於當下決定簽署,可事先委任代理人,未來可由代理人
代為進行意願書之簽署或撤回。

※ 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

三、若欲將預立意願撤回,請填寫撤回聲明書,並比照申請意願註記程序進行辦理。

※ 撤回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聲明書

※ 器官捐贈意願撤回聲明書


本人填寫完成後,請將正本資料寄至【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決定、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處理小組(10049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5號8樓)】

宣導影片請至:

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
首頁/檔案下載/影片
有說明-醫師版器官捐贈者排序可提前

台灣安寧照顧協會
首頁左側選項/活動訊息/影音分享
有說明-安寧-簽署意願書註記健保卡

器官捐贈聲紋卡 Organ Donation Voice 概念影片 (完整版)